救助流程
发布时间:2014-11-01 08:45:42
访问次数:68
  救助程序具体为:在红十字会大病定点单位就医的城乡贫困大病患者在住院期间,凭村(居)委会、乡镇(街道办)两级贫困证明或低保证件,填写《石家庄市红十字会特困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》,由大病定点医院核实、汇总被救助人资料,上报市红十字会批准。市红十字会确认手续无误后,下拨救助款,由项目执行单位发放到求助人手中。
友情链接
微信咨询
微信订阅号二维码
Copyrights © 2002-2021 All Rights Reserved.  医院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642号  
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:PDY10017-613010417A2102 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:石行审医广[2023]第09-11-3号
冀ICP备16012479号-2
医院总机:0311-85235555